2005年1月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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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给债务人安顿好新家
余姚法院人性化执行为当事人留活路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严文渊

  本报讯 因为父亲欠下巨额债务,10多岁的小莹告别了那幢留下许多童年回忆的小洋房,搬进了平房。面对这样巨大的变化,小莹却这样告诉查封她家的法官:“感谢法院帮我安置新家”。
  小莹的父亲孙某曾经是做五金生意的个体户,因为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两年前,陆续有32个债权人在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32个债权总额达134万多元。
  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随即到孙某家进行了财产调查,结果发现孙某长期在外,惟一的财产就是一栋两层的小洋房,里面住着孙妻和小莹母女俩。经评估,小洋房价值为32万多元。为实现债权,法院征得32位债权人同意,决定将房屋以评估价抵偿。可是当执行人员前去腾空房屋时,却得知孙妻被确诊为癌症,病情严重。“此时腾空房屋势必影响病人的情绪。”承办法官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得到他们理解后,决定暂缓强制腾空房屋。
  去年底,孙妻病逝,腾空房屋再次提上了执行局的议事日程。但孙某常年在外打工,刚失去母亲的小莹还在读中学,执行了小洋房后,小莹住哪里?
  执行人员开始为解决孙某和小莹的后顾之忧奔波。法官先找到了当地政府,为孙某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手续,又找居委会帮忙,租了两间平房作为父母俩今后两年的住房。最后法官又召开了一次债权人会议,从抵偿款中为小莹争取了5000元学费和6000元房租。
  在小莹搬进出租房前,法官还给平房进行了整修。目前,这起前后3个法官经手的案件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