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给债务人安顿好新家余姚法院人性化执行为当事人留活路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严文渊
本报讯 因为父亲欠下巨额债务,10多岁的小莹告别了那幢留下许多童年回忆的小洋房,搬进了平房。面对这样巨大的变化,小莹却这样告诉查封她家的法官:“感谢法院帮我安置新家”。 小莹的父亲孙某曾经是做五金生意的个体户,因为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两年前,陆续有32个债权人在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32个债权总额达134万多元。 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随即到孙某家进行了财产调查,结果发现孙某长期在外,惟一的财产就是一栋两层的小洋房,里面住着孙妻和小莹母女俩。经评估,小洋房价值为32万多元。为实现债权,法院征得32位债权人同意,决定将房屋以评估价抵偿。可是当执行人员前去腾空房屋时,却得知孙妻被确诊为癌症,病情严重。“此时腾空房屋势必影响病人的情绪。”承办法官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得到他们理解后,决定暂缓强制腾空房屋。 去年底,孙妻病逝,腾空房屋再次提上了执行局的议事日程。但孙某常年在外打工,刚失去母亲的小莹还在读中学,执行了小洋房后,小莹住哪里? 执行人员开始为解决孙某和小莹的后顾之忧奔波。法官先找到了当地政府,为孙某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手续,又找居委会帮忙,租了两间平房作为父母俩今后两年的住房。最后法官又召开了一次债权人会议,从抵偿款中为小莹争取了5000元学费和6000元房租。 在小莹搬进出租房前,法官还给平房进行了整修。目前,这起前后3个法官经手的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